(陆秋)无题


  (猫猫生日点的陆秋,我拖了很久,并且还没有写完orz,一直不知道秋哥的文该怎么写,之前听群里亲人说秋哥适合锁链囚禁,然后我就给写成了被囚禁,逃出来才遇到古仔......完全写歪了,也没有展现出秋哥的魅力π_π,真的很佩服各位写龙哥、李sir、秋哥这些带感角色的大大)
        叶秋很久没有睡得那么沉了,疲倦像是一块沉重的幕布死死地压着他,胸口很闷,也有些痛,他破碎腐朽的灵肉仿佛就要被焚化成灰烬,轻飘飘地离开。

   仿佛过了很久,叶秋的意识渐渐被唤起,胸前依旧是闷闷的,叫他呼吸都费力,朦胧中似乎有只手轻轻握住了他脚踝,摩挲上面泛紫的伤痕,熟悉的恐惧涌上心头,叶秋在一瞬惊醒,直直地弹坐起来。    坐在床头的男人依旧保持着握着他脚踝上药的动作,错愕地抬头,和叶秋隔空对视。

   叶秋抚着绞痛的心口靠在床头,逐渐找回了知觉和意识,环视着周围陌生的环境,视线最后停留在眼前的男人身上,甫一开口,就被自己嘶哑难听的声音吓了一跳。

     “这是哪?”

     “我家。”

   陆志廉把叶秋缠好了纱布的小腿放好,拉过被子一角掖好,他走出了卧室房间,回来时为叶秋端来了一杯温水。 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“昨晚我的私人医生来过,你身上的伤都处理过了,我想,你应该不适合出现在医院里。”陆志廉在床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,盯着叶秋喝水时微微滑动的喉结看了看,问道:“需不需要我帮你叫警察?”    不适合出现在医院里......警察...... 

   叶秋拒绝了这个提议,他想,如果叶秋失踪三年后,带着一身难以言说的伤痕出现在警察局里,会是怎样一番景象,他有太多不想面对的事了。          “你认得我?”叶秋看向床边这个英俊的年轻人,雕刻般漂亮的五官,深邃明亮的眼睛,随意地穿着家居服,领口透露出肌肉的线条,不像是一般人,叶秋甚至觉得有些熟悉。  

    “叶秋先生谁不认得。”陆志廉嘴角上扬,带着难掩的喜悦和几分俏皮。  

    “我们之前见过哦,我还在上学的时候就见过了,我还跟你握手了。”陆志廉陷入他珍贵的回忆里。   

        他有个孪生哥哥,叫李家源,两兄弟一个跟了爸爸,接手社团,混成了黑道大佬,一个跟了妈妈,接受教育,用功读书,毕业后进了廉政署,两兄弟看似水火不容,实际上关系却很融洽,陆志廉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去当警察,不然现在岂不是要处处和哥哥争锋相对。  

    至于叶秋,第一次见到他,是在一次家族宴会上,李家源解决掉一桌对手,顺利当上了和联胜的话事人,成了九龙、观塘一带的老大,于是大摆宴席,表面上是家宴,宴请亲朋好友,实际上是黑帮的饭局,给那些表忠心的社团一个巴结的机会。 

          陆志廉不喜欢宴会的气氛,更看不起那些虚伪又阴狠的黑道人物,于是给哥哥敬了酒之后就一个人躲在书房里。  

    不过那天,谁也没想到会出事,之前把话事人位置输给Jimmy的社团元老心生芥蒂,一杯又一杯灌闷酒,喝醉了之后大闹了一场,不知从哪掏出一把枪就对准了Jimmy,电光火石之间一个矫健的身影一跃而起,动作快到众人的眼睛捕捉不住,推开Jimmy一脚踢开了闹事的家伙,那把枪被他踢开,醉汉身形魁梧,并没有摔翻,顺手抄起一把椅子便砸了过来,与叶秋扭打在一处。 

   陆志廉听到下面吵翻天的叫嚷声,推开书房的门想要下楼查看时,一个捂着手臂的年轻人恰好撞在了他身上。Jimmy陪着叶秋上来,看到自己弟弟,便叫他先来为叶秋简单处理一下伤口,医生很快就来。叶秋却婉言谢绝了,一点小伤,不必介怀,包扎一下就好,Jimmy还要下去主持大局,便留下陆志廉陪着叶秋。 

  陆志廉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人,自己大哥的朋友,那应该也是黑道上叱咤风云的人物,可眼前这个人,好看得像是娱乐杂志的明星,没有一丝凶悍和杀气,五官精致,气质温和。他小心地替这个人包扎伤口,一面用难以掩饰的好奇目光打量着这个人。    半晌,眼前这人转动着受伤的手腕,开口说道:“多谢了,我叫叶秋,怎么称呼?” 

   “叶秋?你就是叶秋?”陆志廉有些意外,他有些害羞地礼貌同叶秋握手,介绍了一番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便没怎么见过了,不过叶秋这个人,也许是生来便注定不会平凡的,就算他淡出黑道金盆洗手开始做生意,关于他的坊间传说也一直未曾停止,听说三年前他被仇家寻仇,牵扯了一众黑白两道的大人物进去,最后失踪,下落不明。  

  陆志廉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叶秋的新闻时,还觉得颇为可惜,那么耀眼的一个人,也许是厌倦了紧张的生活,在哪一处好风景的小地方重新开始了吧——如果不是他在巷道里捡回虚弱的叶秋。    叶秋初来时嗜睡得厉害,胸前腹侧都有钝器击打的伤痕,手脚上的显然是镣铐长时间磨出的伤,就算长好了也会留下疤痕。陆志廉妥帖细心地照顾着他,把唯一的卧室留给叶秋,自己在书房支了一张小床。 

   叶秋很是感激他,他暂时没有地方可去,也不想以现在的样子忽然出现在昔日老友面前,陆志廉极力挽留他,言辞间,好像很希望叶秋住在他这里似的。   叶秋还是嫌自己头发太长了,之前马学仁有多喜爱他一头长发,叶秋自己就有多厌弃,陆志廉便陪他去了楼下小区内的理发店剪了头发,叶秋的长发保养得很好,造型师都有些舍不得,极言夸赞,说叶秋是难得适合长发的美人儿,换来了叶秋的一头黑线和陆志廉的轻笑。  

    “叶秋,接下来,你打算怎么办?”短暂的相处,已让原本少有交集的两个人成了密友,陆志廉看着叶秋最近的行动,大概是忽然找回了自由,叶秋很喜欢在外面,呼吸流畅自然的空气,周边的公园、宠物店、便利店已经被他逛了个遍,他欣喜地流连着外面新奇的一切,感叹着三年而已香港原来可以发生这么大的变化。至于关于未来的打算,则暂时被他抛诸了脑后。  

  这天他散步回来,陆志廉已经备好了晚饭,坐在餐桌旁等他,叶秋走过来时,他把藏着身后的一只盒子递给了叶秋。  

  “打开看看。”  

  叶秋拆开包装,是一只新手机,不过是他没怎么用过的智能机,陆志廉接过来,按亮了屏幕,耐心地告知叶秋用法,点开了联系人,里面已经存了一些号码。  

  “这里面有的人和我还有联系,有的是我要来的号码,都是你认识的人,不管你什么时候有打算,或者有需要,都可以打给他们。”  

  叶秋浏览了一遍,里面有的号码是他以前的朋友,李家源他们,还有一些是他的手下,一个个名字滑过,忽然,马学仁三个字出现在屏幕上,叶秋的瞳孔缩了一下,拿着手机的手指不由得用力缩紧,关了手机,坐下用餐。 

  “谢谢,这段日子多亏了你。” 

  “不必客气,我相信是老天爷派我来拯救你的,是缘分。”陆志廉眨眨眼睛;“我倒是希望你能一直留在这里,陪着我。” 

    叶秋拿勺子的手停住了,思索起这句话里的含义,是他多想了吗,陆志廉拿他当兄长、还是朋友、还是......? 

    叶秋在陆志廉家里住了月余,不知是他不想走,还是陆志廉一再挽留。渐渐地,去公园散步、去宠物店逗小动物,去咖啡店喝咖啡听音乐的变成了两个人。  

     这晚,叶秋正趴在阳台栏杆上抽烟,叼着烟卷吞云吐雾,陆志廉拉开玻璃门,过来他身边,与他一同欣赏月色。 

   “怎么,有心事?” 

   “嗯。”  

   “是什么,可以讲给我听吗?”他试探地问。     叶秋侧过头看他,把燃得只剩一点的烟扔了出去,一点火星滑过夜幕。  

   “陆志廉。”叶秋忽然很正经地叫他名字。     “我在听。”陆志廉支起耳朵。 

   “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   

      “没有为什么...”陆志廉傻傻地笑起来。   

         “算了。”叶秋喃喃着,看着眼前这个英俊年轻的男人,朗声道:“我先说吧,陆志廉,我钟意你。”   

        陆志廉愣住了,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欣喜地望着叶秋,结结巴巴:“什么啊......真是的......你在说什么......真的假的?” 

     他大概不知道自己嘴角上扬,眼中柔情四溢,笑容肆意夺目又温柔,叶秋像是被他感染似的,表深情的话还未说出口便忍不住痴痴地笑了起来。他本来是打算献出一个吻,谁知还未有所行动,便被陆志廉用力拥进了怀里,陆志廉爱怜地吻着他,额头、鼻梁,最后是嘴唇,一遍遍摩挲他的唇瓣。 

    叶秋毫不客气地撬开陆志廉牙关,与他口舌交缠,品尝着他口中的津液,被淡淡烟草气萦绕,这一吻甜蜜又漫长,直到叶秋喘息着趴在了对方的肩膀上,脸颊泛红,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 

    陆志廉咬着他耳朵,热气扑洒在上面,有些痒痒,他心满意足地静静地抱着心上人,望着天际皎洁的明月。一只手抚上了叶秋后颈,抚摸着他,陆志廉拉开叶秋衣领,凑过去啃咬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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